联合国障碍者权利公约(香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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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香港八月二十九日电: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将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并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二十九日欢迎该公约适用于香港。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障碍者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障碍者固有尊严的尊重。

各缔约国承诺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它措施,以实施公约确认的障碍者权利。

香港对履行公约的要求已准备就绪,现行的《残疾歧视条例》保障个人免因其残疾而受到歧视,而《精神健康条例》亦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

张建宗说,政府会确保所有政策局和部门清楚认识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公约的规定。

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就涉及障碍者的权利的事项为政府提供意见的康复咨询委员会、代表障碍者的团体和其它界别合作,以确保符合公约的要求,并支持推广障碍者参与社会事务,和维护障碍者在公约下所享有的权利。

该公约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由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起开放给所有国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当日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有二十个国家完成批准公约的程序之后,公约随即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开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中国批准公约的批准书。公约将于八月三十一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生效。

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联合国障碍者权利公约香港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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