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倡导: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意见

发表于

寻人启事《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征集公开邀请函

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能作出与我们有关的决定!

2013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出关于《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日期到3月25日。这是时隔19年,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DPO-中国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与ADI发展研究所(DPO支持组织)联合寻找,关注并参与条例修订的残障人及其家属,征集大家的案例及意见。参与者请符合以下条件:

1994年后接受过义务教育、在普通学校随班能读的;
1994年后接受过义务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
1994年后没有接受过义务教育、在家里自学成才的;

参与方式包括非会议与会议两种,非会议期间的意见递送途径包括邮件、热线电话、微博等;会议时间定于2013年3月8日,我们将筛选15名北京以外的参与者参加,为其提供往返交通费及食宿,并安排其参加3月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培训。

关注即行动!行动即分享!分享即改变!不沉默、不埋怨,赶紧来告诉大家条例到底要怎么改,才是你所希望的!我们残障人自己积极的声音,必将汇集成为残障立法体系向公众征集意见中的最强音,你的意见10分重要!

同时,我们也欢迎关注条例修订工作的律师、学者、教师、社工等社会人士的热诚参与,感谢大家!

2013年3月1日


分享到: 更多